台東健身房消費糾紛很少但健身契約轉讓要注意問題

2023-02-07

記者蕭道田/報導

 台東縣政府近年來以「慢經濟」作為在地發展目標,健身房的數量逐漸增加,隨著健身房的數量增加,運動的人口也增加,許多外來的民眾運動時也會選擇至健身房運動,健身房也為了民眾推出許多定型化的契約,讓民眾可以依照自身的需求來達到健身的效果。台東縣消保官謝錦川表示,台東健身房消費糾紛很少,多年來沒幾件,但若有消費糾紛請至台東消費者保護中心洽詢。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提醒,依照教育部公告的「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消費者享有轉讓健身契約的權利,業者僅能酌收新臺幣300元以下的行政費用;另外,消費者如果轉讓個人教練課程,業者不能拒絕,且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日前有台東民眾在網路PO表示,到西部工作與知名健身中心簽訂契約,指定個人健身教練進行四十堂健身課程,並已繳納全部課程費用,不料只上完幾堂課後其個人教練竟離職,希望健身中心終止契約,並要求合理退費,但健身中心要求扣除手續費及違約金後,只願退還全部費用的五分之一,讓他覺得不合理。

  熟悉消保法的曾姓律師表示,依照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應記載事項第7點之規定,個人教練課程,如因不可歸責於消費者事由︵例如:業者解聘或教練解職︶而終止契約者,業者應就消費者已繳全部費用,即依簽約時單堂課程費用乘以實際使用堂數,無法認定簽約時單堂課程費用者,以總費用除以總堂數計算退還餘額。

 曾姓律師建議民眾在簽訂健身契約前,應慎選健身中心業者,注意業者是否提供審閱期以供審視契約,瞭解自己所簽訂的契約屬性是個人教練課程或非教練課程,個人教練離職時健身中心之處置方案及契約內容是否片面有利於業者等,以避免自己權利受損,花錢又受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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