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田德財/報導
針對第二十屆花蓮縣議會議長選舉及張峻議長的退黨聲明,國民黨花蓮縣黨部深表遺憾,發表聲明:
第一、張峻議長於民國105年11月因涉嫌貪污案,一審被法院判刑7年8個月,司法既然作出判決,依照國民黨黨章以及國民黨的提名排黑規定,張峻議長也因此失去被提名的資格,這是「法律」宣判在先,國民黨黨中央及地方黨部當然就必須依照規定執行「排黑」,張峻議長的問題就是出在司法的一審判決重罪,簡言之,今天影響張峻議長被國民黨提名的根本原因在於他自己的一審判刑7年8個月,但遺憾的是,張峻議長自始至終一直將「司法」和「黨紀」的法制問題,刻意扭曲、抹黑為政治鬥爭,甚至一而再、再而三,企圖藉攻擊黨部來轉移焦點,迴避自己因貪污犯罪被一審判決的事實。今天台灣各政黨在「排黑條款」氛圍與共識下,都決議通過不能支持黑金議員參選正副議長,因此張峻議長即使不是國民黨黨員,而是其他政黨的議員,有哪一個政黨會提名這樣的涉嫌貪污案一審判刑議員參選議長?
第二、張峻議長貪污罪一審7年8個月犯案在身,一方面在退黨聲明稿中說自己是「忠貞不二」,但諷刺的是,自己選擇並投票給民眾黨的副議長參選人,特別最讓忠貞的國民黨黨員質疑與抨擊的是,民進黨花蓮縣議會黨團在議長選舉時竟然一致投票擁護「自稱忠貞的國民黨員」,公然反抗黨中央排黑開除黨籍規定,民進黨為什麼全部三席議員都投票給口口聲聲自稱是「忠貞」國民黨員張峻議長?俗云:「此地無銀三百兩」,張峻議長捨棄那麼多國民黨議員同僚不搭檔參選,卻一方面和民眾黨議員暗通款曲搭檔參選,另一方面又有天大本事,讓民進黨花蓮縣議會黨團全部三席議員一致違抗中央「排黑條款」投票支持他,最後再發出退黨聲明,回馬槍倒打黨中央和地方黨部,熟悉政治的黨員都說根本是機關算盡,面子裡子都要!一位忠貞的資深國民黨義務幹部質問:民進黨全體議員支持一個口口聲聲標榜自己是忠貞黨員的張峻議長,這不正是不打自招,打臉自己,昭然若揭矣!
第三、國民黨可以輸掉議長,但是不會輸掉黨格,也不會輸掉對「排黑條款」的堅定立場!一場花蓮議長選舉,在政黨的照妖鏡之下,赤裸裸的顯露「黑、綠、白」爾虞我詐的機關算盡,現在花蓮人都在問:張峻議長有貪污案在身,民進黨團都願意支持了,為什麼沒有排黑疑慮的副議長搭檔人選傅國淵議員卻被民進黨黨團拋棄?一場正副議長選舉證明民進黨中央所決議「不支持排黑」,根本是欺騙社會大眾的謊言。
第四、國民黨痛定思痛,將遵照中央指示,對跑票的六位國民黨籍議員進行黨紀處分,做出懲處。事實勝於雄辯,全國民眾都在關注,民進黨選前決議凡是投給受排黑條款規範的候選人,一律開除黨籍處分,花蓮縣議長選舉民進黨籍三席議員將票投給受排黑條款限制的議長候選人,民進黨要自毀立場?
第五、針對張峻議長一再表示黨部打壓、霸凌,縣黨部嚴正駁斥這完全是模糊焦點,子虛烏有!國民黨黨章規定不容許任何人、任何理由違背,司法既然判決張峻議長貪污罪一審7年8個月,國民黨黨章既然也是經全國黨代表大會制定通過,全黨上下當然必須一體適用,中央和地方黨部只能照章辦事,任何個別違反黨紀的黨員,無一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