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文康/報導
為確保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選票印製過程,圓滿順利,規劃高規格維安措施,由員警荷槍實彈負責維安,花蓮縣警察局二十五日表示,總共動員警力六百九十二名,分別執行兩家選票印製廠、十三處選務中心選票安全維護及選票護送等勤務。
花蓮縣警察局指出,二十六日為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投票日,各類選票已經陸續印製完成,並運送至各鄉鎮市選務中心封存保管(秀林鄉富世村的天祥、合歡地區選票及和平村選票,二十五日分別封存在天祥派岀所、和平派岀所槍械室內保管),待投票日一早護送至各投、開票所。
花蓮縣警察局提醒,投票日選舉人記得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與投票通知單,並配合選務防疫措施,佩戴口罩進入投票所投票,以保護自身與他人的健康。當日不可以有任何競助選活動或行為,不能在社群軟體上拉票、也不能比任何影射號碼的手勢,違者恐被處新臺幣五十萬到五百萬元的罰鍰。
進入投票所時,請勿穿戴或標示與政黨、政治團體、候選人、公投案有關之旗幟、徽章、物品或服飾(口罩);投票所三十公尺內,若有妨害或擾亂投票順暢進行,或妨害民眾自由行使其投票權的不法行為,如叫囂、辱罵、監控、恐嚇、施以不法腕力等,按情節輕重,應依「刑法」第142條或第147條究辦,請各位民眾多加注意。
圖:選舉進入倒數,花蓮警方加強整備維護選舉治安。(花蓮縣警察局提供)
花蓮縣警察局局長戴崇贒表示,投票日當天總計投入一千兩百四十八名警力、三百六十一名協勤民力,除了一般例行巡邏勤務,花蓮縣共設置三三百三十二個投、開票所,每處配置一名員警與一至兩名協勤民力負責管制進出,各投、開票所均有設立防疫專用通道與遮屏,提供給發燒民眾使用(非提供給CODVID-19確診者)。
還有,警方線上機動處理小組,加強各項安全維護作為,對於選票護送、分發、保管以及開票期間各項突發狀況均有規劃嚴密的維安措施,務求滴水不漏,使民眾能夠安心投票,確保選舉圓滿順利,花蓮縣警察局感謝各位員警同仁辛勞付出,在選舉期間的各項勤務執行、查察賄選及防制選舉暴力均能戮力達成,也希望大家注意自身體力堅持下去,讓這次選舉平安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