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田德財/報導
再爆賄選疑案;秀林鄉巫姓鄉代候選人樁腳涉及賄選, 花蓮地檢署檢察官訊後巫姓候選人羈押禁見獲准, 曾姓樁腳, 限制住居, 這是一個多月以來第十一件賄選案。
花蓮地檢署指出, 本件巫姓鄉民代表候選人涉嫌於登記參選後,親自或透過曾姓樁腳以「幫忙拉票」為名義,發送現金二千元、五千元或贈送具相當價值之洋酒予有投票權之選民,以此方式尋求投票支持,因而涉犯投票行賄罪嫌。經檢警多日蒐證,為進一步查悉相關事證,於十一月十八日發動搜索及通知9人到案詢問(及訊問),並扣押相關證據及犯罪不法所得。
花蓮地檢署江昂軒檢察官指揮花蓮縣警察局及所屬新城分局、內政部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花蓮縣專勤隊,共同於民國十一月十八日早上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對花蓮縣秀林鄉某巫姓鄉民代表候選人、曾姓樁腳住處共二個地點執行搜索,並通知巫姓、曾姓被告及可疑受賄民眾等共九人到案。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巫姓、曾姓被告共同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期約及交付賄賂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向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該法院於十九日裁定巫姓被告羈押禁見、曾姓被告限制住居。
花蓮地檢署表示, 距離投票日僅剩7天,本署將持續秉持「嚴辦就是最好的反賄選宣導」原則,積極查緝買票賄選,同時呼籲全民共同端正選風,提昇我國民主政治,切勿以任何方式買票賄選。民眾若發現有賄選情事,歡迎提出檢舉,因而查獲賄選者可獲得高額檢舉獎金,本署檢舉賄選專線:(03)823-0159、0800-024-099按4。
1號葉光南說,在光華村擔十六年村長,除完成最基本行政工作,配合公所戮力村內路平燈亮水溝通,確保村民出入平安外,另因光華村幅員廣大,面積是全鄉各村第一名,一定要爭取各項經費,做好基礎建設發展,如農水路改善灌溉,區域排水暢通避免淹水,道路改善等工作,目前陸續完成活動中心翻修與公園綠地綠美化等,未來還要繼續村內公有地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