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田俊浩╱報導
新城警分局二十一日表示,二十日上午八時許,年約五十九歲鄧男駕駛貨櫃曳引車,由北往南行經本縣新城鄉嘉南路鐵路橋,因該車高為四點四公尺,超過陸橋限制高度四公尺,導致車輛頂部撞擊天橋後翻覆,幸現場無人受傷,經酒測該駕駛無酒精反應、持照正常,針對該車未依標誌行駛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六十條舉發,處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圖:曳引車撞天橋翻覆 駕駛自行脫困 警開罰(新城警分局提供)
據悉,鄧男載送聖誕節的裝飾品,行經花蓮尚志路在新城嘉南路天橋下方,但因為車輛加上貨櫃高度有四點四公尺,而天橋限制高度只有四公尺,因此導致車輛撞擊天橋後翻覆,駕駛自行爬出車外順利脫困,現場也無人受傷,其後,警方獲報到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