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蕭道田/報導
幸福住宅由縣府出資7億多元興建,2017年10月12日開工,工期540天,但營造商與小包商發生糾紛,建造工程不順,品質也被承購戶質疑,許瑞貴接任建設處長後,為重拾承購戶信心,嚴格要求營造商履約,2020年3月完工,並依照合約計算出營造商完工日逾期100多天,每日違約金70餘萬,總計罰8300多萬,自工程尾款中扣繳。
營造商不服,經公共工程會調解,罰款改為6千餘萬,另加上建築師被罰700多萬,單項工程共罰6千7百多萬元,創下台東工程史上最高紀錄。
縣府建設表示,以往工程對包商的違約金大都不超過百萬,但幸福住宅一案,顯示縣府要求工程如期如質的決心,希望所有包商都能按照合約執行工程。
營造商不服,向公共工程會提仲裁,主張縣府認定的工程日數不符,要求索回8099萬元,雙方派律師在調解會中攻防,調解委員認定多數工期無誤,僅約30多天不應計入違約,建議縣府退給營造商2438萬元,也就是營造商違約,應被縣府罰6千多萬元。另外,建築師也被罰了700多萬元,未提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