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檢選前之夜偵辦縣議員選舉賄選案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被告獲准

2022-11-26

記者田德財/報導

花蓮縣選前之夜爆出花蓮縣第二十件賄選案, 花蓮縣縣議員第五選區某候選人的呂姓助選員, 涉嫌現金買票,檢察官訊後聲請羈押禁見, 花蓮地方法院二十六日裁准。

花蓮地檢署表示, 尤開民檢察官指揮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共同於二十五日下午,偵辦花蓮縣第五選區某縣議員候選人之助選員現金買票賄選案,依法執行搜索並通知呂姓被告及可疑受賄民眾等共七人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呂姓被告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行求、期約及交付賄賂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向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經該法院於二十六日上午裁定呂姓被告羈押禁見。

花蓮地檢署指出,本件呂姓被告為使花蓮縣第五選區某縣議員候選人順利當選,於民國一一一年十一月二四、二十五日,以每票現金二千元之對價,向該選區有投票權之選民交付賄賂,尋求投票支持該縣議員候選人。案經檢警即時蒐證,於二十五日下午執行搜索及通知七人到案詢問(及訊問),並扣押相關證據及現金不法所得。

花蓮地檢署說,投票過後,本署對於買票賄選案件仍會秉持「嚴查速辦」之態度,深入追查任何買票賄選情事,絕不鬆懈,期望全民共同端正選風,提昇我國民主政治。民眾若發現有賄選情事,歡迎提出檢舉,因而查獲賄選者可獲得高額檢舉獎金,本署檢舉賄選專線:(03)823-0159、0800-024-099按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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