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前部落賄聲賄影,議員簡智隆呼籲部落鄉親睜亮眼睛選賢與能

 記者何國豐/報導

 針對選舉前夕花蓮部落又傳出賄聲賄影情形,尋求連任的議員簡智隆(見圖:左二,簡智隆提供)廿二日傍晚特別發出聲明表示,檢調辦案一定是以事證為基調,而不是以檢舉或謠傳作為依據,事證明確的來源,是接觸候選人的族人(當事者),事證緣由有許多種,而當時的當事者就是舉證者,事證明確,檢調才會帶去訊問,而不是聽信謠傳或檢舉者一片言論,在這裡也是說明給大家了解。

 簡智隆說,自己的團隊跟親戚,今早也被帶去訊問,這時,我要向我的對手或不喜歡的人,繼續做類似抹黑攻擊的事情嗎?很抱歉,我不會做,這也是我一直提倡善良的選舉風氣。這四年沒有辜負四年前投我票的族人,我很努力為族人服務,最後幾天,我仍需要大家的幫忙,謝謝大家的鼓勵,謠言止於智者這句我是非常深信,再次懇託選票支持。

 廿二日上午,簡智隆在臉書發文表示,近來,鄉內有人因選舉被檢調請去協助調查後,有心人士趁亂,捏造不實之傳言妄稱智隆為檢舉人或下指導棋者。在此,可以公開的說,若有證據,我是檢舉他人疑犯選罷法之人

智隆,寧可退選,但是,若沒有呢?智隆願自證清白,請問,那些有心人士呢!

 選舉,君子之爭。提倡不抹黑、不攻擊他人、快樂選舉、光明正大,是我一直不斷鼓勵自己及團隊要朝向的新政治風氣,但選舉將近,流言四起,藉著line群組、fb私訊散布抹黑智隆的訊息層出不窮,用匿名的言論化身鍵盤手,散布仇恨,中傷我,汙衊我甚至牽連到我的家人,我的團隊,真的是太過分了。

 簡智隆說,要自己去接受不曾做過的事情,背負莫須有的罵名,我真的無法接受,我願意在此公開提醒,「意圖使人不當選」是有刑責的,違法的行為是要負起責任的,為自己的清白,為自己的名譽,我已在蒐證,必要時,會提出告訴!

 簡智隆強調,藏在陰暗角落,暗箭傷人,是吃飽沒事做嗎?好好陪伴家人,務實工作,誠懇待人不好嗎?試問,買票賣票的人,是對的嗎?選舉期間請他人吃吃喝喝,是對的嗎?整天只會在社群網路上或部落造謠、抹黑、攻擊他人,是對的嗎?這四年,智隆以服務族人為宗旨絞盡腦汁,費盡心思只為解決族人大大小小事情,但是,為族人服務卻在有心人士眼中,像是罪大惡極的犯人這樣是對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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