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何國豐/報導
花蓮縣議會三日召開定期會進行二、三讀會,針對花蓮縣農產運銷運銷公司辦理六千萬元中央及縣府補助「建構肉品批發市場現代化屠宰及冷鏈設(施)備計畫」案,在未經縣議會審議通過前及完成招標作業,引發議員楊華美、莊枝財等議員強烈不滿農產運銷運銷公司極度不尊重議會,縣府秘書長饒忠(見圖:何國豐/攝)也表示,預算要經過議會通過才可執行,此案為縣府附屬單位,未依法定程序辦理招標,決標契約未加註預算經議會通過等,已對張姓總經理等相關人等進行懲處。
縣議會三日進行縣府提案二、三讀審議,針對行政院農委會核定縣府一百一十一年度「建構肉品批發市場現代化屠宰及冷鏈設(施)備計畫」案,共計六千萬元,其中,中央補助四千兩百萬元、縣府配合款一千兩百萬元,請同意列入縣府一百一十二年度預算,並先行墊付,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轉正。
審過程中,議員楊華美表示,先前有紅面鴨及七星潭等活動已舉辦後才送交審議追加預算,此案未經議會審議就在九月底完成招標決標作業,日前縣府工作報告後,縣府才於十月十三日要求保留決標,楊華美及莊枝財強烈質疑,審計處、農業處為何沒有善盡監督之責?議長張峻及議員黃馨也說,如果議會沒通過開預算該怎麼辦?
面對現場議員質疑聲浪,秘書長饒忠及農業處長陳淑雯表示,針對該案未經議會審議通過即辦理招標程序,縣府基於監督該公司,已對該公司張姓總經理等進行懲處。
議員楊華美仍強烈不滿表示,十月七日在農業處工作報工中質詢,農業處於十月十三日才提供議會廠商切結書,契約上根本沒列入議會若沒通過該預算規定。楊華美說,不要讓議會背負阻擋縣政預算惡名,是縣府不按照法程序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