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檢警共同偵辦鎮民代表候選人賄選案選前持續加強查緝買票賄選

2022-11-25

記者田德財/報導

   花蓮縣再爆賄選疑案;鳳林鎮石姓代表候選人, 涉嫌於登記參選後,親自以贈送水果或交付現金二千元之對價賄選, 檢察官訊後諭知具保六萬元; 這是第十八件賄選疑案。

   花蓮地檢署表示,陳宗賢檢察官指揮花蓮縣警察局鳳林分局,共同於二十四日早上,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對花蓮縣鳳林鎮石姓鎮民代表候選人住處及工作場所等共三個地點執行搜索,並通知石姓鎮民代表候選人及可疑受賄民眾等共八人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石姓被告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行求、期約及交付賄賂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諭知具保六萬元。

    花蓮地檢署說 , 石姓被告涉嫌於登記參選後,親自以贈送水果或交付現金二千元之對價,對有投票權之選民交付賄賂,同時拜票尋求投票支持,因而涉犯投票行賄罪嫌。經檢警多日蒐證,為進一步查明相關事證,二十四日發動搜索及通知八人到案訊問,同時扣押現金不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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