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柏霖/報導
花蓮縣政府為照護弱勢鄉親,自一○六年起與保險業者合作「微型保險」服務,為不幸遭遇重大事故本縣弱勢民眾提供救助,公私攜手幫助弱勢家庭度過難關,截至一一一年十月底,已為花蓮縣超過一萬名弱勢鄉親投保,落實社會正義。
圖:花蓮縣政府自一○六年起與保險業者合作「微型保險」服務。(記者李柏霖/攝;資料照片)
社會處表示,針對本縣列冊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領有本縣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者以及冊列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弱勢家庭兒少緊急生活扶助、特殊境遇家庭扶助者等兩大類族群提供微型保險,被保險人取得社福身分的同時,社會處即辦理納保,無需鄉親申請。
列冊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領有本縣身心障礙生活補助,且符合(一)年齡十五歲以上,未滿六十五歲。(二)非身心障礙精神中度以上及失智症、多重障礙、重度障礙、極重度障礙者。(三)未投保相同性質之保險且經保險公司審核符合者。提供保額意外險最高三十萬元,包含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失能保險金。
列冊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列冊及家戶人口(排除家庭非三等親人口),且符合(一)年齡十五歲以上,未滿六十五歲。(二)、非身心障礙精神中度以上及失智症、多重障礙、重度障礙、極重度障礙者。(三)未投保相同性質之保險且經保險公司審核符合者。提供保額意外險最高五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