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田德財/報導
花蓮再爆賄選案!花蓮縣萬榮鄉江姓鄉民代表候選人, 以一至三千元賄選,檢察官複訊後,認江姓被告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行求、期約及交付賄賂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諭知具保8萬元。這是花蓮縣第十六件選案。
花蓮地檢署表示,王柏舜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花蓮縣調查站、花蓮縣警察局及所署鳳林分局、內政部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花蓮專勤隊,共同於民國111年11月22日早上,通知花蓮縣萬榮鄉江姓鄉民代表候選人及可疑受賄民眾等共11人到案詢問,並對江姓被告執行搜索。經檢察官複訊後,認江姓被告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行求、期約及交付賄賂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諭知具保8萬元。
遭縣議會刪除的兩千一百卅九萬九千元預算共計四項科目,一、辦理各宗教花蓮祭天祈福暨繞境活動及宗教民俗活動三百卅一萬九千元。辦理各寺廟祈福參拜活動四百七十萬元。三、補助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原住民等代表宗教團體、社團辦理各宗教花蓮祭天祈福活動相關經費六百卅八萬元。四、補助各寺廟辦理繞境法會七百萬元。補助花蓮縣各寺廟宗教團體辦理淨化人心、興辦慈善事業發揚民俗動一千八百五十萬元獲得三讀通過。
花蓮縣議會審議112年度花蓮縣總預算暨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112年度花蓮縣總預算歲入合計兩百六十二億四百九十二萬兩千元。歲出合計兩百六十四億八千零八十二萬八千元。歲入歲出短絀兩億七五百八十六萬六千元。刪減數,歲出刪減數兩千一百卅九萬九千元,預算不平衡由縣府自行調整融資調度項目。